《芬尼根的守灵夜》是一本魔鬼与上帝共同校写的书。
本书通过民歌”芬尼根的守尸礼”的死亡与复活,来描绘一场神与人时代的交替与轮回。这不正是乔伊斯之前作品所写所擅长的事情吗?但这本书,却像一个夜间酒鬼的胡言乱语,我们不知道他具体在说什么,但我们能感觉出他要干什么。他的天书并不全在于所谓的自造词,更是在于他用一句话一个词来表达多重含义,又用多重含义来传达一种意义,从节段到整体。他的写作模式只能从整体或局部大体上判断他的意寓,而一旦将视角缩至语句词大小,便就像落入沼泽般举步维艰。他不讲究所谓的阅读体验,甚至可以说是完全抛弃阅读体验,变成一场普通人看来语言符号的乱码游戏,变成一场所谓阅读理解式的强行解读。这是一场梦的表达,属于黑夜的呢喃。他如疯魔般挥舞着马赛克向着上帝与恶魔作战,并将他们全都纳入自己的笔中。他只求意象与隐喻表达的完整,并将它们完全纳入每个语词之中,一句话有三个灵魂在嘶吼,一个在歌唱、一个在狂欢、一个哀嚎。为此,他会使用别的语言纳入自己的体系,甚至自造一个新的词汇来弥补意喻的完整。
这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,何必呢?若想体验乔伊斯每一场语言的盛宴,无亚于对整个人类梦境进行解读。是的,不是一个人,而是整个人类的梦境。这让我想起了荣格对人类的无意识精神分析,如果说,荣格是在对整个人类文明的无意识精神进行科学式的探究,那么《芬尼根的守灵夜》就是在对整个人类无意识心灵体的述说。以梦的呢喃——黑夜之书。天书式的写作阅读并非是他的目的,而是他的目的将其变成了天书,而非炫技。若说书法将字体变成了艺术,那乔伊斯便是将文字表达变成了艺术。他的存在,就是对现代语言表达的一种颠覆式创新,这也是为什么这类人被称之为后现代作家。